[目录]
从政遗规 .陈弘谋.

  1 | 2 | 3 | 4 | 5 | 6 | 7 | 8 | 9 | 10 | 11 | 12 | 13 | 14 | 15 | 16 | 17 | 18 | 19 | 20 | 21 | 22 | 23 | 24 | 25 | 26 | 27 | 28 | 29 | 30 | 31 | 32
上一页 下一页
胡文定公安国。转徙流寓。至于空乏。然贫之一字。绝口不道。尝语子弟曰。对人言贫。意将何求。张忠定公咏亦尝曰。廉不言贫。 【居官者。真贫且不必道。况未必贫也。 】
羊简穆公次膺。虽贫不自聊。一豆羮不妄受。高宗尝面谕之曰。卿廉声着闻。士大夫言卿在闽中。不受俸。公对曰臣为贫而仕。岂有辞俸之理。但不当受者。不敢受。上曰。使人人似卿。天下何患不太平耶。上又曰。朕知卿如在家僧。名利声色。人所好者。卿皆不好。
李文定公燔曰。仕宦至卿相。不可失寒素体。君子无入不自得者。正以磨挫骄奢。不至居移气。养移体也。张文节公知白。仁宗朝在相位。自奉如河阳掌书 记时。或言公自奉若此。外人颇有公孙布被之讥。公叹曰。吾今日虽举家华衣美食。何患不能。顾人情由俭入奢易。由奢入俭难。吾俸岂能常有。身岂能常存。一旦 异于今日。家人习奢已久。不能顿俭。必至失所。岂若吾居位去位。身存身亡。如一日乎。
王沂公奉身俭约。每见家人华衣。即瞑目曰。吾家素风。一至如此。故家人一衣稍华。不敢令公见。一日有同年孙冲子京来辞。公留饭。安排馒头食 后。合中送数轴简纸。开看。皆是他人书简后截下纸。其俭如此。 【送纸一节。看作郑重施予。物薄情厚。其事犹小。看作爱惜物力。化无用为有用。其理甚大。 】
仇泰然愈。大观间。知明州。爱一幕官。欲荐之。一日问君日费几何。对以十口之家。日用千钱。泰然惊曰。吾为郡守。费不及此。属僚所费倍之。安得不贪。遂不荐。自是见疏。 【观人操守。此亦一法。俭者或不皆廉。若奢则虽欲不贪。不可得也。 】
张子韶九成云。余平生贫困。处之亦自有法。每日用度。不过数十钱。至今不易也。郑亨仲在莱阳。亦日以数十钱悬壁间。椒桂葱姜。约一二钱。曰。吾平生贫苦。晚年登第。稍觉快意。便成奇祸。今学张子韶法。要见旧时虀盐风味。可长久也。
司马温公光曰。先公为郡牧判官。客至。未尝不置酒或三行。或五行。不过七行。酒沽于市。果止梨栗枣杮。淆止脯醢菜羮。器用甆漆。当时士大夫皆然。 会数而礼勤。物薄而情厚。近日士大夫家。酒非内法。果非珍异。食非多品。不敢会宾友。尝累日营聚。然后发书苟或不然。人争非之。以为鄙吝。嗟乎。风俗颓弊 如是。居位者虽不能禁。忍助之乎。
有货玉带于王文正公。其弟以呈公。曰。甚佳。公命系之。曰。还见佳否。弟曰。系之。安得自见公曰。自负重而使观者称好。无乃劳乎。故平生所服止赐带。
孙侍读公甫。人尝馈一砚。直三十千。公曰。何贵也。客曰。砚以石润为贵。此石呵之水流。公曰。京师一担水。才直三钱。要此何用竟不受。 【二条可为爱古董玩器者唤醒。 】
谢上蔡先生显道。尝言万事有命。人力计较不得。平生未尝干人在书局。亦不谒执政。或劝之。对曰他安得陶铸我。自有命在。若信不及。风吹草动。便生恐惧。枉做却闲工夫。枉用却闲心力。信得命及。便养得气不挫折。 【此理随事皆可见得。人自看不破耳。 】
范蜀公镇。不为人作荐书。有求者。不与曰。仕宦不可广求人知。受恩多。则难自立矣。
韩忠献公琦在中书。吕正惠公端为参政。忠献谓人曰。吾尝观吕公奏事。得嘉赏。未赏喜。遇抑挫。未尝惧。不形于言。真台辅之器。
吕文穆公蒙正。参知政事。初入朝堂。有朝士指之曰。是之亦参政耶。公佯为不闻而过之。同列欲诘其人。公止之。时皆服其雅量。 【纵知其人。亦有何益。不如不知为妙。 】
王文正公。每荐寇莱公准。而寇数短公。一日真宗谓公曰。卿虽称准。准不称卿也。公曰。臣在位久。阙失多。准对阶下无隐。益见其忠直。此臣所以重准 耳。上由是益贤公。先是公在中书。寇在密院。中书偶倒用印。密院勾吏行遣。他日密院亦倒用印。中书吏亦呈行遣。公问汝等且道密院当初行遣。是否。曰。不 是。公曰。既不是。不要学他不是。
韩魏公在政府。与欧阳公共事。欧公见人有不中理者。辄峻折之。故人多怨。公则从容谕之以不可之理而已。未尝峻折之也。凡人语及所不平。气必 动。色必变。辞必厉。唯公不然。便说到。小人忘恩背义。欲倾己处。辞和气平。如道寻常事。公家有二玉杯甚佳。一日宴客。置桌上。为一吏偶触碎。吏伏地请 罪。公笑谓客曰。凡物成毁。亦自有数。俄顾吏曰。汝误也。非故也。神色不动。客皆叹服。又尝夜作书。令一侍兵执烛。忽他顾燃公须。公遽以袖摩之。作书如 故。少顷回视。已易一兵。公恐主吏鞭之。亟呼曰。勿易。渠今已解执烛矣。其量如此。
王沂公当国。一朝士与公有旧。欲得齐州。公以齐州已差人。与庐州。不就。曰。齐州地望。卑于庐州。但于私便耳。相公不使一物失所。改易前命。 当亦不难。公正色曰。不使一物失所。惟是均平。若夺一与一。此一物不失所。则彼一物必失所。其人惭沮而退。 【均平二字。何等胸襟。 】
吕文穆公夹袋中有册子。每四方官员替罢谒见。必问人材。随即疏记。分门类。有一人而数人称之者。必贤也。故所用多称职。以此。
杜祁公衍在相位。未期年而出。尝谓门人曰。衍以非才。久妨贤路。遽得解去。深遂乃心。独有一恨尔。门人曰。何也。公曰。衍平生闻某人贤。可某任。某人才。可某用。未听悉荐。此所恨也。 【以此为恨。纯是一腔公忠。与市恩树私者迥别。 】
程伊川一日与韩持国。范夷叟。泛舟于颍昌西湖。有一官员来谒大资。伊川谓有急切公事。既乃是求荐。伊川云。大资居位。却不求人。乃使人倒来求己。 是什道理。夷叟云。只为正叔太执。求荐。常事也伊川云。不然。只为曾有不求者不与。来求者与之。遂致人如此。持国便服。李文正公昉为相。有求差遣。见其材 可用。必正色拒之。已而擢用。或不足用。必和颜温语待之。子弟问故公曰。用贤。人主之事。若受其请。是市恩也。故峻绝之。使恩归于上。若其不用者。既失所 望。又无善辞。取怨之道也。 【公道不可偏徇。下情亦当体恤。莫认做周旋世故上。 】
王沂公当国。进退士人。莫有知者。范文正公乘间讽之。曰。明扬士类。宰相之任。公盛德独少此尔。沂公曰。夫执政而欲使恩归己。怨将谁归。范公服其言。
程明道先生颢为鄠令。当事者。欲荐之。问所欲。先生曰。荐士当以才之所堪。不当问所欲。 【公私之分。在此二句。 】
刘元城先生安世。言尝见冯文简公京。言昔与陈旸叔。吕宝臣。同任枢密。旸叔聪明。遇事迎刃而解。而宝臣尤善秤停轻重。凡事经宝臣处者。人情事理。无不允当。秤停二字。最吾辈处事所宜致力。
文潞公彦博。知益州。尝宴客于钤辖廨舍。夜深。从卒折廄为薪以爇火。军校不能止。白公。坐客惊欲散。公曰。天实寒。可拆与之。神色自若。饮如故。
前辈言莅官有三莫。事来莫放。事去莫追。事多莫怕。元城先生初登第。与二同年。谒侍郎李公若谷请教。李曰。某守官尝持四字。曰勤谨和缓。一后生应声曰。勤谨和。既闻命矣。缓之一字。某所未闻。李正色曰。何尝教贤缓不及事。且道世间。甚事不因忙后错了。
马永卿自言尝问仕宦之道于元城先生。先生问家属毕。曰。贤俸禄薄。当量入为出。仆复请益。先生云。汉书云。吏以法令为师。有暇。可看条贯。不独治人。亦以保身。仆归检汉书。前语出薛宣传。先生以仆初登仕。行或违法。且为吏所欺。故有此言。
杨龟山先生时云。孔子言居上不宽。吾何以观之哉。今人只要事事如意。故觉宽政闷人。不知权柄在手。不是使性气处。何尝见百姓不畏官人。但见官人多 虐百姓耳。然宽亦贵有制。若百事不管。惟务宽大。则胥吏舞文弄法。不成官府。须要权常在己。尽宽不妨。伯淳作县。常于左右。书视民如伤四字。观其用心。应 是不错决挞了人。 【凡仁心惠政。俱从有此四字做出。不仅于不错决挞人也。 】
张无垢先生九成云。快意事。孰不喜为。往往事过不能无悔者。盖于他人有什不快存焉。岂得不动于心。君子所以隐忍详复。不敢轻易也。
熙宁三年。初行新法。邵康节先生雍。门生故旧。仕宦者。皆欲投劾而归。以书问康节。答曰。正贤者所当尽力之时。新法固严。能宽一分。则民受一分之赐矣。投劾而去。何益。
邵伯温言尝闻之先辈曰。凡作官。虽属吏有罪。必立案而后决。恐或出于私怒。此案具。怒亦平。不至仓卒伤人。每决人。有未经杖责者。宜谨之。恐其或有所立。伯温终身行之。
韩魏公勤于吏职。簿书文檄。莫不躬亲。或曰。公位重名高。朝廷赐守乡郡以安养。可无亲小事。公曰。已惮烦劳。吏民当有受弊者。且日俸万钱。不事 事。何安哉。欧阳文忠公修。尝语人曰。治民如治病。彼富医仆马鲜明。进退有理。为人诊脉。按医书。述病证。听之可爱。然服药无功。则不如贫医。贫医无仆 马。举止生疏。不能应对。然服药疾愈。便是良医。凡治人者。不问材能设施何如。但民称便。即是良吏。故公为数郡。以宽简不扰为意。如杨州青州南京皆大郡。 公至三五日间。事已日减五六。一两月后。官府闲如传舍。或问公为政宽简。而事不弛废。何也。曰。以纵为宽。以略为简。则废弛而民受其弊。吾所谓宽者。不为 苛急。所谓简者不为繁碎耳。
张芸叟见欧阳文忠公多谈吏事。疑之。且曰。学者求见。莫不欲闻道德文章。今先生多教人吏事。所未喻也。公曰。不然。吾子皆时才。异日临事。当 自知之。吾昔贬官夷陵。彼非人境。无书史可遣日。因取架阁陈案观之。见其枉直乖错。违法徇情。无所不可。且以夷陵如此。天下固可知也。当时仰天誓心。遇事 不敢忽。迨今三十余年。出入中外。忝历三事。亮是当时一言之报耳。张又言。自得此语。至老不忘。老苏父子亦闻之。其后子瞻亦以吏能自任。尝谓人曰。我于欧 阳公及陈公弼处学来。 【可见士人平时随所见闻。细加体贴。触处推广。皆可为当官行善之助。 】
上一页 下一页
  1 | 2 | 3 | 4 | 5 | 6 | 7 | 8 | 9 | 10 | 11 | 12 | 13 | 14 | 15 | 16 | 17 | 18 | 19 | 20 | 21 | 22 | 23 | 24 | 25 | 26 | 27 | 28 | 29 | 30 | 31 | 32
[目录]